发现身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行为,崂山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立即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。近日,崂山区安监局正式出台了《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,经调查属实,举报人最高可以得到1万元奖励。 奖励办法规定了举报范围,如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、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,人员、环境、设施、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,可能导致事故发生,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;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审查、验收而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使用的;生产经营单位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,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;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;其他危及社会、企业生产安全,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均可进行举报。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和网络进行实名举报,崂山区安监局24小时值班、举报电话:88996789,电子邮箱:LSANJJ@126.COM。(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) (责任编辑:admin) |